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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經濟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讓有理的弱勢群體打得贏官司。”2013年,瑪納斯縣人民法院共為50餘件案件困難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14.2萬元,對一部分困難信訪當事人申請實施司法救助金20萬元,真正讓弱勢群體感知到司法“人文關懷”的魅力。
  天山網訊(記者劉丹報道)構建便民訴訟綠色通道,擴大司法救助範圍。該院專門設立綠色通道,將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孤寡老人、殘疾人、農村“五保戶”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等13類當事人列為減緩免訴訟費的對象,確保救助的公平有效。
  堅持將司法救助貫穿於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立案時重點在訴訟費收取方面對經濟特別困難的當事人實施減免緩交訴訟費;在執行階段,該院還針對贏了官司卻得不到執行款的申請人,而被執行人又下落不明的,或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且生活極為困難的,由該院先行墊付執行案款,從而使纏訴纏訪的申請執行人息訴罷訪,避免發生新的上訪案件。
  建立司法救助聯動機制。該院堅持為困難當事人申請發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時,還主動加強與司法、民政、殘聯等多個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建言完善社會救助保障制度。對於在審判和執行工作中發現的生活困難、殘疾群眾,該院及時將情況反饋給民政、殘聯等相關部門,建議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酌情給予救助。  (原標題:瑪納斯縣法院司法救助解民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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